彩礼,作为中国的一种传统婚姻习俗
(资料图)
一般是指为缔结婚姻关系
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礼
关于结婚前送“彩礼”这一习俗
在我国各地屡见不鲜
那么,订婚男方给付彩礼之后
女方悔婚
这个彩礼还能索回吗?
2022年1月
李某和王某经媒人介绍相识
2022年4月份订婚时
在媒人的见证下
李某向王某交付彩礼12.5万元
2022年7月份“送好”时
李某再次向王某交付2.1万元
然而,双方协商好结婚日期后
王某要求先办理结婚仪式
不配合办理结婚登记
之后王某以种种理由推脱
拒绝办理结婚登记
并拉黑李某联系方式
承办法官王云单接到案件后
详细了解事情的起因、经过
经核实后,确定本案中李某所给付的钱财
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支付的礼金
秉着调解优先的原则
王云单数次联系原、被告
并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
通过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
最终达成以下协议:
王某退回李某彩礼11万元
王某当庭履行2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给付彩礼是我国三书六礼婚姻风俗在现代社会的延续,但婚姻幸福长久的关键绝不在于彩礼价值的高低,而在于两个人能否坦诚相待、相互包容、相濡以沫。婚姻大事非儿戏,需要慎重考虑。我们应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正确婚恋观,引导社会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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